萌同学
老师您好,关于这段视频想跟您确认一下自己的理解。 例题3的变形,是不是只要在没有改变权益法模式的前提下,再次购进股份,那么投资方认可的公允价值永远按照最新一次投资日来进行更新呢?是否是由于例题3条件FV=BV,那在18年年末投资方甲公司就认可乙公司算的净利润,直接乘以持股比例来确认“长投——损益调整”就可以了,不再自己调整了?假设如果18年1月1日新买了10%股权,而且两者公允价值认可差异如例题2的条件,是不是甲公司18年底调整的时候需要按照18年1月1号的差异基础来调整,老的条件就不能再用了? 这个理解正确吗?谢谢~
展开萌小薇同学,你好,关于只要在没有改变权益法模式的前提下,再次购进股份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同学理解的是正确的,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根据被投资公司的权益变动随时调整账面价值的,如果公≠帐,就需要用调整后的净利润去乘持股比例;
希望老师的解答会对同学的理解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哈~~~
以上是关于权益,权益法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