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同学

法条说的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没说不能处分,C为何正确?

C为什么是对的呢,法条说的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没说不能处分啊

来自 晚同学 的提问 2021-04-16 20:31:34 阅读514

晚风同学,你好,关于法条说的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没说不能处分,C为何正确?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

预告登记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原因就在于不发生物权效力,买受人不能办理登记也就不能取得物权。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以上是关于权益,处分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晚同学:

老师说的我都知道呀,但是这个开发商还是可以卖的,就是他可以处分,只是买受人看到这个预告登记不会买了而已,所以我觉得C应该是错的

展开

晚风同学,你好,关于法条说的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没说不能处分,C为何正确?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同学不用过于纠结哈,预告登记的意义就是阻挡发生在其后的物权变动。

此处“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是法条原文,我们知道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的即可~


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处分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