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同学

老师此题计算公式中,为何最终的所得税费用还要加上递延所得税费用?

老师您好,应交所得税额=利润总额(会计上的)+—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可以算得税法上的应交所得税,那为什么最终的所得税费用还要加上一个递延所得税费用呢?递延所得税费用说的是会计的账面价值和税法上的计税基础不同,会形成差异,但是这个差异在前面,不是已经调整了么?也就是会计上的利润总额调整后的。 而且递延所得税是未来的差异,为什么所得税费用还要核算未来的呢?这些概念有些模糊,感谢老师解答!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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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入同学 的提问 2021-04-17 20:54:24 阅读1006

入心里同学,你好,关于老师此题计算公式中,为何最终的所得税费用还要加上递延所得税费用?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

单独说这些理论,比较空。举个例子,存货跌价准备当期计提100元。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增100元,原因是税法上不允许没有实现的损失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

但是会计上100元的损失是计入当期的,但是税法认为只有你实际出售表示产生100元的损失,才可以扣除,这就产生了会计上和税法上的抵扣时间上的差异。会计认为,损失已经产生--计入了利润表;所以虽然现在不能在税法上抵扣,但是以后期间会产生少缴税的效果---这个效果就用递延所得税计算。

因此递延所得税是会计上对权责发生制的坚持,既然损失发生在当期,只要税收上以后也允许扣除,那所得税费用和资产的影响就计入当期。

这里比较绕,你理解一下?有疑问,继续交流,加油~!

以上是关于公式,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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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同学:

嗯嗯,这个我明白了老师,谢谢您的解答!但是如果我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话,那么这个差异不是在当期就有了么?因为应交所得税额=会计上的利润总额+—纳税调增/调减,这100的存货跌价准备确实在税法上当期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会计上的利润总额+100才等于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这样吧老师?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当期不就把差异算出来了么,那未来的递延所得税又是怎么回事呢,我的意思就是重复计算了,感谢老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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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同学:

勤奋认真的同学:

        在当期这笔跌价准备虽然在会计利润上加回来了,但是只是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账还是没有调整的,并且在未来实际发生减值的时候是可以抵扣,所以会有未来可抵扣的概念。

老师这么回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祝同学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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