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同学

一方公司债务已到期。另外一方尚未到期,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怎么理解呢?

一方债务已到期。另外一方尚未到期,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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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T同学 的提问 2021-04-18 12:34:22 阅读370

T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A欠B一笔钱,3月1号到期,B欠A一笔钱,5月1号到期,现在3月1号到了,谁可以主张抵销呢,这里未到还款期的B是可以主张抵销的,就相当于B提前还款了。如果A主张抵销的话,B的还款期还没到,本来是可以晚两个月还的,现在让B还,B就会不愿意呢。所以说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因为提前还款是对大家都好的。

 每天坚持学习,保持进步哦~ 继续加油~祝同学逢考必过呀!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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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同学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主张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这段话不理解,能白话翻译一下么
龚老师
比如A,欠了B 500万元,2019年年底到期要偿还。现在B,将这500万元债权,转让给C,C成为了债权人。同时,C还欠A500万元,2019年10月要偿还。这时,A就可以主张,和C的债权债务进行抵消了。
F同学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求解释什么是抵消
王老师
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债务人行使的抵销权做出了规定,但构成的条件有所不同。德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也得对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向新债权人主张抵销。同时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债务人不得行使抵销权:一是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取得债权的当时,已知债权让与的事由;二是债务人取得的债权在其知有让与后,而且取得的债权又在让与的债权之后才到期。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主张抵销的条件是,债权之清偿期先于所让与之债权,或同时届至者,债务人得对于受让人,主张抵销。那么,债务人应当向谁主张抵销权呢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较为一致,即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其理由是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已从原合同关系中退出,而受让人承受了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成为合同新的债权人,因此,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行使抵销权。
。同学
在债务还未到期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事一种什么权利
赵老师
你好,你说的是不安抗辩权吧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o(∩_∩)o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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