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同学
老师,这道题 虽然我按讲义可以做出答案选ABD,但是C我怎么觉得也是对的呢 ,比如我作为认股人缴纳出资了,但是发起人都抽逃出资了,难道我不应该要求返还吗?那 我不是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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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对于C选项老师给同学提供一个理解思路哦,我们的法律是鼓励公司的成立的,对于募集设立的公司,虽然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其他的发起人可以进行追究该发起人的责任,继续进行公司的设立程序,若法律规定有一个发起人抽逃出资,其他认股人有权要求返还出资,那这对于设立公司是非常不利的,对于想要设立公司成功的其他发起人也是不利的。所以法律就规定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情形下,认股人并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出资。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同学,若有疑问欢迎同学继续提问,老师会一直陪着同学的,继续加油努力哦\(^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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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