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同学
老师,请问重要提示怎样理解呢?额外选择权怎样理解为一项履约义务呢?
孙同学:
亲爱的同学你好,
老师举个小栗子呀~:
如提供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买铅笔盒10元,可以以5折的价格购买1支铅笔,打完折扣后铅笔的价格为1元,但是铅笔的单独售价就是1元,也就是说反映了商品的单独售价,这个时候就不是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哦~
老师这么解释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可以及时和老师沟通哟~
展开孙同学:
享有重大权利也就是获取同样的商品要体现出不同于其他人取得的价格?
展开孙同学:
亲爱的同学你好呀,
是的哦~只有在取得和别人不一样的价格时,才是取得了一项重大权利,否则同样的售价在何处都可以购买,这个权利毫无用处呀~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到你,同学继续努力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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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