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应付职工薪酬折旧金额,用房屋的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为基础算?

我想问下 应付职工薪酬 以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员工住,那个折旧金额,是用房屋的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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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h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14:05:44 阅读733

h同学:

热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吖~

原来房子是我们自己用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正常我们是计管理费用等,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现在房屋无偿提供给员工住,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折旧金额原来怎么算现在还怎么算,不影响金额,只是影响我们对应的科目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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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咻同学
应付职工薪酬,外购的是按成本价算还是公允价值
陈老师
你好! 我看一下
咻同学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含税金额=进价+进项税额)
陈老师
进价,也就是成本价吧?
咻同学
你好! 对的, 是成本价
C同学
计算个税的时候,是以“应付职工薪酬”帐户总额还是以“应付职工薪 酬---工资、奖金、津贴”为基础?
李老师
你好,计算个税以单个员工工资总额为计税基础
C同学
单位提供的食堂生活费,租房子职工住宿,这些福利计算个税吗?
李老师
你好,食堂提供的福利费租房子等人人有的福利无法分割的部分不用扣个税
小同学
新《会计准则〉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公允价值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王老师
需要指出的是:

1.新准则并未放弃权责发生制原则。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新准则也未删除历史成本计价方法,只是对会计的计量属性的规定较以往有所扩展,加入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四种计价方法。同时,基本准则第四十三条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这就意味着历史成本计价仍然是基本方法,其他计价方法的运用必须符合准则规定的条件。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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