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一样吗?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一样吗?我怎么记得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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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小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20:21:44 阅读1186

小萌同学,你好,关于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一样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啊~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基本一致,有一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委托加工收回消费税连续加工少了葡萄酒的抵扣项目。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ヾ(◍°∇°◍)ノ゙

以上是关于费用,消费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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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W同学
外购一批已税消费品,全部用于委托加工属于可抵扣消费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那么在委托加工收回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外购已税消费品所含的消费税是否可以扣除?
V老师
同学你好 委托方扣除的 继续生产的可以抵扣 外购的不可以(除了列示的九种项目)
W同学
也就是说 外购这一部分只能委托方来扣除而且是用于继续生产的时候 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扣除委托方购买时的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这样理解对吗
V老师
文件中列示的九种项目所说的是外购用于连续生产,那么外购委托加工属不属于连续生产呢
W同学
购这一部分只能委托方来扣除而且是用于继续生产的时候 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扣除委托方购买时的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可以扣除的
我同学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
朱老师
答案为“2”
依据: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扣除。
消费税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对于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确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对扣除范围作了限制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卷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筷子
9.外购已税杆头、杆身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1.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2.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红同学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
吴老师
不对。
符合条件的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上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领用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抵扣的项目。
乐同学
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应税消费品不可以扣除消费税的项目有哪些
冯老师
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来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源、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百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度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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