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同学

请问一下越权提供担保,根据债权人是否善意决定合同是否有效?

如图,圈出来的地方,越权提供担保,根据债权人是否善意决定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而不是担保是否有效呢,越权人是提供担保,不是借债产生债务关系,如果是产生债务关系才对合同有效无效进行讨论吧,而只是提供担保,是不是应该讨论的是担保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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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E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23:51:18 阅读430

EDISON L.同学,你好,关于请问一下越权提供担保,根据债权人是否善意决定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这里说的是担保合同的,至于担保是否有效,还要结合第三章的知识,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如果担保合同是保证合同,那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无效。如果担保合同是质押合同,那么这就涉及到质权的善意取得问题,要考虑善意取得制度,这样就复杂了,不是我们考试要考虑的问题。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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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浅同学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刘老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流同学
股权质押质权人能否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对买卖合同中的付款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N老师
1、质权人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但不能是出质股东所在的公司(即,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物)。
2、股权质权可以为担保买卖合同中的货款债权而设立。
Q同学
股权转让人不承担债务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孙老师
股权转让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为。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
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股权转让合同上若没有对转让前债务承担的特别说明,那么债务是由标的公司(丙方)承担。
相反,受让方若要规避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风险,那么就要在转让前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标的公司的债务情况,并且跟出让方洽谈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承担方法。如果甲乙双方未就债务情况达成协议,那么乙方可以选择降低报价、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的办法来降低或规避风险。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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