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同学
如图,圈出来的地方,越权提供担保,根据债权人是否善意决定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而不是担保是否有效呢,越权人是提供担保,不是借债产生债务关系,如果是产生债务关系才对合同有效无效进行讨论吧,而只是提供担保,是不是应该讨论的是担保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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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ON L.同学,你好,关于请问一下越权提供担保,根据债权人是否善意决定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这里说的是担保合同的,至于担保是否有效,还要结合第三章的知识,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如果担保合同是保证合同,那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无效。如果担保合同是质押合同,那么这就涉及到质权的善意取得问题,要考虑善意取得制度,这样就复杂了,不是我们考试要考虑的问题。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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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