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同学

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代理记账这句话对不对,可以解释一下吗?

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代理记账这句话对不对,判断题

来自 宇同学 的提问 2021-05-21 06:39:40 阅读1717

宇儿同学,你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代理记账这句话对不对,可以解释一下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代理记账。这句话不对噢~是可以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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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부同学
老师不理解这句话,可以解释下吗?
习老师
在公示催告期间,有法院作出的公告,相关当事人应该看到公告,知道这张票据是有问题的;如果当事人还取得该票据,那么法院不支持其票据权利。如果是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后”,此时法院不进行公告了,法院也还没有作出除权判决,那么这段期间就是“空白期”,当事人很可能不知道这张票据有问题而取得票据,此时是善意第三人支付对价取得票据,其享有票据权利,法院应当支持。 除权判决是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而无人进行权利申报或者虽然有人进行权利申报但被人民法院驳回时,依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宣告所丧失票据无效的判决。
부同学
老师,不明白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习老师
委托收款背书: 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受托人不具备完全的票据权利,不得背书 质押背书: ④为担保债务,以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 ②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③债务人履行债务,质权人只需返还票据,无需再次做成背书 质押就是:我以这个票据为保证,如果我不能清偿债务,票据就是你的了。质押在实现质权时,就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委托收款就是:我最近忙,你替我跑一趟银行,我委托你,给我把票据兑换了。委托收款人并没有票据的所有权。
王同学
老师,我对这句话不太理解,能详细和我解释下吗?
邵老师
您好,就分段理解就好了,结息日,90日内结息的要交增值税,90日后暂时不缴纳增值税,实际收到的时候缴纳
王同学
老师,比如18年年底银行借出去1笔钱,这笔钱是到期还本,分期付息,第一次结息是19年1月21号,那这90天时间截止日我不太明白?
邵老师
90天从那天算是从19年1月21,截止日是4月21日吗,这四次应收未收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还是三次呢?
焖同学
#提问#老师,这句话理解不了,能不能解释一下
后老师
举个例子:某员工本月满勤22天,月薪6600,本月请了3天婚假(婚假是非累计带薪缺勤,过期不补,也不扣工资),实际出勤19天,这3天婚假视同员工出勤,所以本月工资按6600计提发放,仍然需要确认3天缺勤的工资,而不是按6600-3*300=5700确认。
此同学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句话谁给我解释下,看不懂啊?
老师
您好 就是有限合伙人 不执行合伙企业的实务处理 对外的话 不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 比如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之类
巫同学
老师我不是很理解这句话,能和我解释一下吗,打个比方可以吗?
黄老师
你好,政策规定,劳务报酬有扣除比例20%,也就是100的收入,可以扣减20,只按照80元缴税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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