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同学

选项c,被投资机构不就是企业分配股息所在地吗?

选项c,被投资机构不就是分配股息所在地么

来自 齐同学 的提问 2021-06-06 18:51:51 阅读502

齐得隆咚呛同学,你好,关于选项c,被投资机构不就是企业分配股息所在地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解释: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因购买被投资方的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是被投资方向投资方企业支付的投资回报,应当以被投资方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因此,“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应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这句话是正确的。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和所得来源地两者不是同一个意思(此处容易混淆)。通俗的说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是投资企业所在地,也就是在哪确认所得;所得来源地是从哪来的所得。

希望老师的解答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

以上是关于投资,企业投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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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君同学
A 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也就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吗?
汪老师
A是指投资企业所在地,不是被投资企业
君同学
A是不正确的
汪老师
正确的是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这个分配所得的企业是 投资方还是被投资方
君同学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是被投资方
心同学
股息红利投资所得按分配所得企业所在地 指的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吗?利息所得按负担、支付的企业所在地指的是付款方所在地吗?
张老师
你好,是的,指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第二个是支付利息的一方
琳同学
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是指被投资企业吗
廖老师
所得来源的确认应当直接按照具体的所得来源所在地确认,股息红利来自于投资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是其对被投资单位部分资产的控制权提供的所得,而这种控制权是对外投资产生的,并不属于企业融资的范畴,所以这项所得来源应当是被投资单位所在地;如果对税法教材原文作单纯的语法分析,分配所得作为一项定语,和投资单位作为收到所得的事实是违背的,且被投资企业分配税后利润也是对其已经完税的所得额进行分配,无论从语法上还是专业角度并不存在错误,因此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的来源应当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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