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同学

委托关联方的研发费用*80%,是否需和2/3做对比?这个原理是什么?

老师您好,委托关联方的研发费用*80%,那用不用和2/3做对比,这个原理是什么,和委托境外研发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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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P同学 的提问 2021-06-19 21:57:39 阅读1579

P同学:

同学你好: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中,所称的“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这个位置没有2/3的限定。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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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T同学
委托研发的问题,关联受托方因受托产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受托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比例内?
姜老师
「2016」195号: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所以受托方计算研发支出的比例时,不应当包含受托研发的支出。
金同学
请问委托关联方研发在加计扣除时,需受托方提供研发支出明细情况是指提供什么、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是指?
郑老师
您好,是指的受托方收到研发款以后的支出明细,比如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等的明细。
你同学
4.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这段话前后说了个啥意思呢 一会按80% 一会2/3的
丁老师
你好,比如境外委托研发活动发生了100万,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即按80万算。 如果境内的研发费用是300万,300万的2/3是200万, 80没超200万,则可以加计扣除。如果境内的研发费用是30万, 三分之二就是20万,那80大于20万,只能20万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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