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在权益法下,因别人增资导致股权下降,但仍然采用权益法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吗?
展开新同学: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你好:
是的同学,视同权益性交易,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沟通~
展开1、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产生的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记入“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企业在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将原记入“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例1、甲公司2006年2月2日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取得乙公司35%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因增发股份产生资本溢价400万元。
甲公司2007年8月10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它权益变动)14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140000(400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