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同学

为啥也不能理解成是销售货物同时提供了服务费,而要判定为价外费用?

还有这个24题,为啥也不能理解成是销售货物同时提供了服务费,属于混销,而要判定为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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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慕同学 的提问 2019-10-02 11:08:15 阅读624

慕雅居士同学,你好,关于为啥也不能理解成是销售货物同时提供了服务费,而要判定为价外费用?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努力的、美丽的准注会宝宝你好:

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项销售业务中发生的,比如卖电视的同时提供安装,这个就属于混合销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这个地方我们的确可以理解成混合销售,也是没有问题的。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早日拿下CPAヾ(◍°∇°◍)ノ゙


以上是关于费用,价外费用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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