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同学

选项A中“债务清偿额超过担保财产的价值,是可以撤销的”是什么意思?

A项的解释,但是那句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

来自 吉同学 的提问 2019-10-06 17:24:42 阅读310

吉同学,你好,关于选项A中“债务清偿额超过担保财产的价值,是可以撤销的”是什么意思?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比如甲欠乙100万,甲以自己的办公房作抵押,甲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虽然发生了破产原因,但甲仍然清偿了这100万,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发现办公房只值30万,这个时候管理人可以撤销甲的清偿。因为本来超过担保财产价值部分的价值是应该对全体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所以债务清偿额超过担保财产的价值,是可以撤销的。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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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爱同学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反担保人追偿是什么意思?
孙老师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还规定了有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因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是否还能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对此没有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担保人因无效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允许追偿的理由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允许担保人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如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一样,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也如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一样,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反担保人有过错,反担保人的过错应当与担保人的过错情形相同,即反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为无效主合同的成立起过中介作用或其他促进作用。 由于诉讼主体不同,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需另行提起诉讼。
D同学
【问题】保全措施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不是问撤销权。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又是什么意思?
周老师
撤销权就是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
n同学
选项A可以撤销么?
L老师
选项A可以撤销,属于钱某不履行义务撤销
n同学
可是穆凡老师讲的是不可撤销,我也认为是可以撤销,因为标的物还没有赠送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L老师
依据此法条
n同学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 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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