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同学

选项BC哪里符合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c和b项哪里符合?

来自 璞同学 的提问 2019-10-07 15:13:58 阅读289

璞同学,你好,关于选项BC哪里符合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第五题当中问的是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哪些,那么符合的就不用选。B项中,乙在合伙企业中约定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呢,因为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除外,约定不可以那么就不可以,所以B没有问题。

C项中,丙是普通合伙人,那么他以劳务出资是没有问题的,关于交易禁止的这个问题对于普通合伙人来说,有约定是可以的,因此C项也没有问题。

以上回复希望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坚持就是胜利,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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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王同学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孙老师
b 答案解析: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君同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合伙协议不可以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吴老师
同学你好,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的强制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4)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5)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6)合伙企业解散时如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7)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旺同学
哪里有合伙企业财务制度
潘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引文“按《通知》所规定的第五条”,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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