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会计学习中关于董事会违规决议的第15题,为何不选B?

15题 不懂 为什么不选择B

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19-10-08 11:03:44 阅读285

Sakura同学,你好,关于会计学习中关于董事会违规决议的第15题,为何不选B?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本题属于违规决议,董事会违规对担保做出了决议就“应当”马上披露。本题股东会根本并未对此事项做出决议,如果选B的话,相当于说公司可以一直不披露了,显然不合理。

本题披露时点的认定意义,在于证监会查案件的时候,判断“虚假陈述”形成的时间,在这种违规担保的虚假称述认定种,董事会形成决议就应当认定为“应当”披露时点,如果2天内没有披露就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

老师这么解释可否理解?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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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j同学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第几届第几次是如何规定的
蒋老师
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
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般按照章程约定的三年一届,三年后可连选连任,但三年后就是第二届。期间当有公司增资扩股情况发生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人员发生变动了,应换届,将届次加一届。董事会会议的也以“××届董事会××年第几次会议”标识,第几次会议是指本年度的会议序次。
家同学
关于公司法第二十二条撤销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被告是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吗?
刘老师
应当是以公司为被告。
二十二条第三款: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专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属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这段话中“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提到了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因为只有公司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请求,所以可以推断是以公司为被告的。
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来处理此类问题了。 至于股东会、董事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无法成为被告。
祈同学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问题
李老师
1、公司向银行借款,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章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法务禁止则可行,所以看银行的要求就行了,银行要求你提供什么决议就提供什么决议吧 2、关于对外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所以你的章程中必定规定了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其中一种情况,要不然你的章程就是不完整的,所以对外担保的核决权限还是要看章程的规定。
巫同学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该公司开董事会会议,甲、乙、丙、丁、成5名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缺席。会议表决前,丁因故提前退席,亦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最终由4名董事一致作出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决议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有效 B. 未成立 C. 可撤销 D. 未生效 老师本题为啥不是未生效呢
李老师
同学你好! 未成立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法律上是不认定为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的 未生效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它是法律对合同的暂时性评价,是合同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无效是指合同等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等。 未生效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在完备其生效要件后,将成为终局意义上的有效合同。
.同学
【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 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 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 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 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 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选项B 不是已经有半数人了吗 是不是9个人减去董事长减去副董事长 余下7人 一半人数
程老师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两名董事不足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仅两名监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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