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例题2-9,能否举例解释一下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以及支配权?

2-9,各个选项能否举例子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19-10-08 15:36:53 阅读359

Li同学,你好,关于例题2-9,能否举例解释一下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以及支配权?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支配权,比如你拥有一个东西的所有权,那么你就可以支配这个东西,叫做支配权

请求权,比如甲欠乙100元,乙有权请求甲还钱,叫做请求权

抗辩权,甲乙签订了合同,甲先发货,乙后付款,甲发的货不合格,乙可以拒绝付款,这个属于抗辩权。

抵销属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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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饭同学
请举例解释“后履行抗辩权”?
戴老师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具有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例如,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甲应于10日前支付彩电货款1万元,乙在收到货款后3日内送货上门。如果甲不履行付款义务,则乙有权拒绝甲要求送货的义务。
S同学
请举例解释“同时履行抗辩权”?
R老师
不安抗辩权是指根据合同应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行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再恢复自己的履行。例如,甲向乙出售机器,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向乙交付机器,乙收到机器7日后向甲支付价款。后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可能不能交付货款。这时,甲有权拒绝或中止自己的履行,可以不交付机器。直到乙提供相应的担保时,甲再恢复履行,向乙交付机器。
几同学
什么是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熊老师
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不同作用来划分的。 以下不知有用吗
(一)支配权是权利人排他地直接支配财产或其他标的的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
二是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物的支配, 具有排他性质。
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
(二)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与支配权不同,请求权人只能对义务人提出请求,但不得对义务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进行直接的支配。债权所产生的请求权是最典型的请求权。而其他请求权则多基于某种权利遭受侵犯而产生,如因物权受侵犯而产生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因知识产权受侵犯而产生的请求权(知识产权上请求权)等。
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三)形成权是仅凭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即能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行使可以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如法定代理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行为行使承认权,可使该行为有效;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行使追认权可使该无权代理行为成为有权代理而有效等),也可以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如选择之债中,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可使选择之债变为特定之债),还可以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如抵销权的行使,可使对待债务归于消灭;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可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等)。
(四)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例如,合同关系中,应当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相对方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请求。抗辩权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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