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同学

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可加计抵扣10%的会计政策吗?为什么不需要判断呢?

\n//glive.gaodun.com/upload/552529/f903a139f46a7e9a7769cdffaf0028ae3ffe0802\n老师,麻烦问下这个是用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可加计抵扣10%的政策吗?为什么不需要判断,就是类似于销售额占比50%的计算之类。还有一个是生活性服务企业可加计抵扣15%与这个有重合的地方吗?他与生产性怎样区分什么时候适用加计10%什么时候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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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九同学 的提问 2021-07-30 22:05:34 阅读415

九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生产性服务业:加计抵减10%

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15%


是应该有个判断的,此题应该只有这种生产性服务,就没有算。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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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学:

那这道题是不是属于没有进行计算判断而直接得出的结论,考试的时候需不需要对此进行销售额比例的计算来说明其是加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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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同学,你好,关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企业可加计抵扣10%的会计政策吗?为什么不需要判断呢? 我的回答如下

这道题的题干应该是给了已知条件,告知可以加计抵减,同学可以看下题干,如有不确定可以上传完整的题目再来提问

做加计抵减的题目,题目一般会直接告知其适用加计抵减,如果不直接告知也会给出相应条件,来予以判断的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政策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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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同学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扣除10%,建筑业是生活性服务业吗?
张老师
你好现在最新政策是15% 生产服务包括专业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服务。 我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纲要》)中将生产性服务业分为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 生活性服务业 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建筑业不是
.同学
收购农民的鱼虾来加工,这个是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吗?
张老师
可以享受这个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吗?
.同学
收购农民的鱼虾,这些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吗?如何加计扣除?扣除多少呢?
张老师
你好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 哪些行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 财税公告(2019)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是关键,许多能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可能因为不熟悉税务对服务类别划分而错失优惠。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主要包括: 1)文化服务。如从事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服务 2)体育服务。从事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3)教育服务。包括学历教育服务和非学历教育服务,如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4)医疗服务。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防疫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5)旅游服务 6)娱乐服务。如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7)餐饮服务 8)住宿服务。如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9)居民日常服务。如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冲印等服务。 二、 纳税人从事生活服务就可享受增值税15%加计扣除吗? 不必然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15%加计扣除,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是一般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 2)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这标准并不高,从事生活服务企业基本能满足。) 三、只有企业才能享受此项优惠吗? 企业是纳税人,但纳税人还包括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性组织等,只要满足第二项两条件纳税人均可享受。
木同学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力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吉进行税额加计10%,抵扣税政策是如何计算的?
张老师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一)适用对象: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抵减税额计算 1、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天同学
老师好,请问生产、生活性服务加计抵减政策是怎么意思,对企业具体有什么好处吗
叶老师
1、就是四个行业如果销售额符合50%的比例,是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 2、对此行业的企业是直接利好,可以按进项税额的10%抵减应纳税额。
天同学
那我们18年4月到19年3月销售额是0,这个四行业销售比例填多少呢,以前的销售的是四行业的100,这一年没有销售额
叶老师
18年4月到19年3月销售额是0的话,要从之后月份实际取得销售额开始算三个月的涉及加计抵减的销售额占整体销售额的比例是否超过50%,超过的话,就是可以享受,否则就只能到明年,再看今年的销售额占比是否超过50%了?
天同学
哦,税务局让填表,销售额那栏填0,比例那栏也得填0吧
叶老师
让填什么表?那个声明表是享受了,才需要填写的。请上传一下,好吗?
天同学
传了,能看到吗
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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