거同学

66*10%为什么不是加计扣除15%,加计扣除10%与15%的标准成本是什么?

11.66*10%为什么不是加计扣除15%,加计扣除10%与15%的标准是什么?

来自 거同学 的提问 2021-08-01 07:39:15 阅读446

거성아同学,你好,关于66*10%为什么不是加计扣除15%,加计扣除10%与15%的标准成本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 

你好! 

请问同学说的是哪一道题,15%是“生活性”,10%是“生产性”,同学看一下行业是属于哪一个。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以上是关于成本,标准成本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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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喵同学
就想问下为什么不是15%加计扣除。 而是10呢
赵老师
您好 因为不是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才是加计15%
喵同学
政策明明是这个呀。 生活性服务业。 又没有特指生活服务。还包括现代服务。 电信服务啥的呀
赵老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这个才是政策
喵同学
我书上写的也是这个呀
赵老师
条款明确的写了 生活性服务 才允许15%
唤同学
老师 加计扣除不是10%,什么时候是15%了?
赖老师
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财税87号公告”)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单独作出政策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
H同学
老师:加计扣除10%和15%的区别是什么?
杨老师
是指进项税加计抵减。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H同学
上下两个政策都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那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原来是10%加计扣除10月以后可以变为15%了吗?
杨老师
是的,生活服务根据进项税额的15% 现代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是10%
H同学
好的,谢谢老师
杨老师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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