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同学

注册会计师此题,转让无效是不保护善意第三人吗?就算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也不作数吗?

这里的转让无效是不保护善意第三人吗 就算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也不作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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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璞同学 的提问 2019-10-10 19:13:46 阅读331

璞同学,你好,关于注册会计师此题,转让无效是不保护善意第三人吗?就算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也不作数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对的善意第三人也是无效。

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物权”,这里股权不属于物权上的“物”的范畴。

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

以上是关于会计,注册会计师人数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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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崔同学
合伙企业合伙人股权转让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有什么处罚
边老师
您好,如果是善意第三人的,不会受到处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回23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答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4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73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P同学
经济法49页,预测第三题第二问,善意取得不是需要以市场价转让的吗,明显低价转让的怎么也是善意取得?
金老师
你好,对方是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益由甲公司补偿,办理了过户手续了都
P同学
不是啊,就是构成善意第三人不是要合理价格吗。问题是这个价格为什么能构成善意第三人
金老师
因为是第3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且物权已经转移
执同学
不动产物权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能取得物权吗详情见补充。
彭老师
楼主第二段的陈述有点错误,“如果不动产物权的出让方除了与受让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外,还在此之前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也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且到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那么与善意第三人的转让行为已经生效了。”如果像楼主所说情况,出让人和善意第三人在受让人之前签订合同,那么合同订立日期是比楼主所说的善意第三人的合同订立日期早,那么楼主所说的受让人不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么
如果出让方与善意第三人签订合同是在与原受让方签订合同之后,善意第三人也到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那么出让人与受让人,善意第三人的合同都有效,但是不动产已经转让善意第三人并且进行了登记,那么物权也已经转移,受让人不能上诉要求返还,只能起诉出让人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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