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老师,请问关于受控外国企业的定义要怎么理解啊?什么叫并非由于利润不分配或减减少分配的外企啊?还有后面两张图说的可免于视同股息分配额但又计入股东当期所得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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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同学:
同学你好: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五条。我把原文摘下来,同学参考一下可能会更好的理解。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也就是说,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且不是应为不分配利润或少分配利润导致的实际税负低于25%。
第二个问题即如果发生下列三项,可以不用将你企业没有分配或少分配的利润计入当期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希望老师的回答对同学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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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同学:
被投资单位不分配或少分配为什么股东会获利啊?
展开s同学:
同学你好:
这个你可以按照反避税的原则理解,就好比一个企业赚了钱,我就是不分红,但实际上你的股权价值确实进一步提高了。这样就损失税收了。
希望老师的回答对同学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提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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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同学:
老师,那受控外企到底税负是低于25%还是12.5%啊?图上的意思不是应该在25%税率基础上再乘以50%吗?
展开s同学:
同学你理解的正确,就是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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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