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同学,你好,关于改造后的在建工程为什么不减去变价收入10万元?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准注会宝宝
(^ω^)
你好~
替换部件计提折旧的,按照整体的折旧比例:被拆除的原部件原价50万元,折旧50×(3000/5000)=30万元,所以被拆除部件账面价值=50-30=20万元。所以改造后在建工程金额=(5000-3000)+500+200+1300-(50-30)=3980(万元),改造后该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900万元,此时应该计提减值80万元。减值后账面价值3900万元。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提折旧3个月,改扩建后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3900÷15×3/12=65(万元),而改建前3个月也是需要计提折旧的,改扩建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5000÷20×3/12=62.5(万元),甲公司2003年度对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62.5+65=127.5(万元)。拆除部分做报废处理,10万的变价净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祝学习愉快,坚持就会胜利,fighting~
以上是关于收入,变价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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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