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那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又是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吗?

\n//glive.gaodun.com/upload/2613533/507af514d53ed8341825ba71036b9fdadaf77050\n老师,外购的作为交际应酬,增值税里面来看,这个交际应酬不属于赠送,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那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又是视同销售,需要缴纳的吗?这个选项有点不太清楚,麻烦老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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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同学 的提问 2021-09-17 19:34:04 阅读676

。同学:

努力的同学,你好

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增值税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原因在于,增值税方面,外购用于交际应酬,即用于个人消费,增值税链条在交际应酬环节就断了,故不能视同销售,抵扣进项税,当然也不会产生销项税;而对于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外购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即将资产移送给他人,资产所有权发生改变,属于企业对外处置资产,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可以理解成:企业所得税重点在资产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只要构成对外处置资产的情况,就应该视同销售。

您理解了么,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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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白同学
老师,视同销售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计入收入里面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视同销售的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句话对吗?
王老师
您好 视同销售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计入收入里面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面那句话不对
汪同学
老师,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陈老师
同学你好,如果是对外捐赠;投资;发放股利;发放职工福利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汪同学
老师,为什么呢,不是没有确认收入吗
陈老师
同学你好,做分录没有收入不代表不交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就是会计准则认为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不承认这种行为,需要确认收入,交税;
汪同学
老师,是为了防止少缴税吗
陈老师
同学你好,是为了防止少缴税吗——对的;比如捐赠,如果企业明明是出售了,但是说捐赠,如果这样所得税不确认收入的话,企业不就可以少交税款了么,所以所得税才需要让确认收入的;
汪同学
老师,这个捐赠部分公益的吗,为什么做好事还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陈老师
同学你好,损赠可以让企业扣除成本,但同时也要确认收入;;
斌同学
增值税视同销售还是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的区分
韩老师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参考:《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王同学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都需要确认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A老师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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