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n//glive.gaodun.com/upload/2613533/507af514d53ed8341825ba71036b9fdadaf77050\n老师,外购的作为交际应酬,增值税里面来看,这个交际应酬不属于赠送,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那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又是视同销售,需要缴纳的吗?这个选项有点不太清楚,麻烦老师指导,谢谢
展开。同学:
努力的同学,你好
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增值税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原因在于,增值税方面,外购用于交际应酬,即用于个人消费,增值税链条在交际应酬环节就断了,故不能视同销售,抵扣进项税,当然也不会产生销项税;而对于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外购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即将资产移送给他人,资产所有权发生改变,属于企业对外处置资产,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可以理解成:企业所得税重点在资产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只要构成对外处置资产的情况,就应该视同销售。
您理解了么,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加油~
展开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参考:《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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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关心视同销售会计分录的问题,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下面阿茶老师和大家来详细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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