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同学
老师您好,增值税中关于分期收款有合同按合同没合同为货物发出当天,怎么老师这里又说是按进度分期确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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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呀,
首先同学对于增值税中分期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理解是正确的。
如果有合同约定,以合同约定为主。
没有合同约定,以货物发出时间为准。
老师听视频中的老师也是这样讲解的,老师尤其强调了发票的特殊性。如果先与合同约定开了发票,那就以发票开具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加油哦~未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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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师在2:17处讲的是分期收款增值税分期确认纳税义务,这不是前后相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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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功学习的小天使你好呀,
老师听了一下2分17秒主讲老师讲的是会计确认收入和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税会差异。
主讲老师一句话带过说到分期收款是分期确认纳税义务,其实主讲老师的意思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分期确认,因为重点讲述的是税会对比,就没有说的很具体。
同学明白这个其中的意思就可以啦~不用过多纠结。但是同学听课确实很认真呢,看来也是一直跟着老师的节奏思考的。
一定要保持爱思考的好习惯哟~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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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退回对方款项,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