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同学

“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为什么是股息红利所得?

老师好!想问一下,个税中,“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为什么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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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永同学 的提问 2021-10-17 14:28:41 阅读1445

永同学: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股份制企业的话,会有多个投资者,企业的所得是所有投资者共有的,拿企业资金单独给某一个人购买的汽车,属于分配股息、红利,

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企业所有的所得都是一个人的,全部都要按经营所得来纳税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同学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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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段同学
税法中有规定“股份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B老师
是的,税法中有规定“股份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等于分红后自己买车。所以按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是动用企业资金,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而用钱,不是用于购置私人财产。

买了车去报销,车就是企业的车,不是投资者个人的车。这里有个所有权问题。

不是冲减他手中的股权,冲减股权需要办理减资手续,也不是进费用,是按照分红,冲减未分配利润。
杨同学
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者购买非企业经营用的汽车,是按个体户经营所得交个税,还是按股息、红利交个税??
I老师
你好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搁同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请问老师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这两处有什么区别?
徐老师
前者说的是投资取得的分红是作为个人的股息红利。 后者说的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资的分红并入收入,按经营所得计税。
搁同学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和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资 有什么区别
徐老师
前者你是不是没有把信息打完。前者要体现的意思是指这些投资者以个人名义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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