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同学
老师这里的(1)分配股利150万是宣告分派还没有发放呢,会计上宣告分派是借:应收股利 贷:长投-损益调整 没有涉及损益科目,税法上实际分派股利才确认投资收益,所以此番宣告分派应该不进行调整
展开平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是做出分配的日期,不是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本题A公司做出利润分配的是150万,所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法上认可的投资收益是150万,而不是会计上确认的300万,所以会计上确认的300万要做纳税调减;同时按税法上被投资企业分配股利,纳税调整增加150万。又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该股息所得符合免税条件,所以纳税调减150万。综上所述,纳税调减300万。
有疑问继续沟通,每天都要努力呀,加油~
展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
 
对于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对于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4号五、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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