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同学

合伙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何是正确的说法呢?

选项A合伙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句话怎么是对的呢,题意是选错误的,为什么没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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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春同学 的提问 2021-10-26 16:02:10 阅读337

春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来啦♡

因为A的说法是正确的呀,他的意思就是如果某一个公司以合伙人的身份和其他个人合伙开一家合伙企业,这家合伙企业分给他的利润他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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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丹同学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应税所得包括
杨老师
1、“其应税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简单的说,就是当年的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也就是全部所得,跟分不分配没有任何关系。
2、甲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部利润25万元×分配比例40%-投资者费用扣除3万元)×8月份以前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6750元]÷12个月×8个月+[(全部利润25万元×分配比例40%-投资者费用扣除3万元)×9月份以前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9750元]÷12个月×4个月=15583.33元;
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合伙企业全部利润25万元×分配比例60%+乙公司当期税前利润100万元)适用税率25%=28.75万元。
3、财税(2008)159号文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个人理解是: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合伙企业本身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盈利来弥补亏损,如果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的话,势必会形成,其他自然人合伙人存在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情况,而法人合伙人又不存在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情况,造成矛盾。
但是你说的这种相反的情况,我认为应该是可以弥补亏损的,因为本身合伙企业的所得需要并入法人企业 所得税申报中,而且这样弥补以后,对合伙企业没有影响,该法人企业也不存在(或者减少)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不会出现任何抵触情形。所以如果乙公司当期税前利润为-3万元,则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合伙企业全部利润25万元×分配比例60%+乙公司自身税前利润-3万元)适用税率25%=3万元。
Z同学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蒋老师
正确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T同学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低咸其盈利吗
蔡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悦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低咸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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