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同学
老师,单纯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还是新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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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
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个不同的事项,权益法有权益法的账务处理,成本法有成本法的账务处理。虽然都是长期股权投资,但性质完全不同。成本法形成的是控制,权益法不是控制。
而会计政策变更是针对同一事项的变更。
两者的概念要区分开。
祝你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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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以前做的标准题目都是增资或股权比例由40%到60%由权益法变为成本法,都是这样问的,一定是不同事项;但这题啥都没说单纯说由权益法变为成本法,能不能理解为其他因素导致实现控制,没有规定控制一定得股权达到50%以上,这样的话应当是同一事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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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
可以这样理解的理解为其他因素导致实现控制,没有规定控制一定得股权达到50%以上,这样的话应当是同一事项。
祝你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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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