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如果共益债务不能算的话,破产债权到底都包括哪些?

D答案解析: 所以如果共益债务不能算的话,【破产债权】到底都包括哪些? 是截图里的4 5 6 项么?

展开
来自 .同学 的提问 2021-10-29 22:58:27 阅读313

.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从定义可以看出破产债权是因为破产前的原因成立的债权。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应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总称。 
 

简单理解,破产债权是破产前欠的债,共益债务是破产后全的债。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展开

.同学:

再确认下,【破产债权】是包括了【在破产程序启动前】所有有效的【有担保】的债权和【无担保】的债权是吧?

展开

.同学:

是的,同学的理解是对的哦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西同学
企业破产共益债务包括什么
马老师
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从债权的角度则称“共益债权”。具体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各种债务。主要是围绕债务人财产发生的债务,具体包括:   1、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小同学
企业破产后,其破产债权人包括哪些?
冯老师
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性质不同,企业破产后,按照债权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破产债权人: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郭同学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哪些?
李老师
《破产法》: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Z同学
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如何审查破产企业的债权
刘老师
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分配开始后向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9、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
10、清算组为清算工作的需要的借贷而形成的破产企业的新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1、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不属于破产债权;
12、债务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益、福利性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分配。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