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同学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丙以房产出资 30 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 20 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 6 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在 3 年内用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老师,为什么需要甲乙补充不足部分呢,这又不是债务,需要甲乙连带承担责任,这只是实收资本出资未实缴,而且现在不都是认缴制了么
展开鹏同学:
认真学习的蓓蓓同学,你好~

本题考查的是教材中的这个法条哟~在教材37页,同学可以标注一下哈~咱们根据这个法条的内容来理解一下哈~
首先是公司成立后,发现丙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价值,显著低于章程规定的30万元,首先是要由丙(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来补足,但是他只有6万元的资产,所以剩下的,需要甲乙(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补足剩下的哈~根据法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哟~
蓓蓓同学理解一下哈~有问题欢迎继续和老师沟通哟~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到你哟,加油加油(ง •̀_•́)ง~
展开鹏同学:
结合实际工作的话,闲杂公司好多都是认缴制,股东实际并不出资,也没有人追责,这个是什么操作?
展开鹏同学:
目前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认缴制在公司注册的时候要全部交齐出资额哟~
如果注销和转让的时候还不出资,就会有追责的哈~
实务中就更灵活一些了哟~具体会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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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啊~需要交消费税的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ヾ(◍°∇°◍)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证券公司是指专门的公司哦,而不是发行了证券的公司~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哦,加油哈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