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

是否收到预付款项时,要作为收益在收到款项的当期纳税,而到完成销售确认为收益时,不再重复纳税?

这题中,是不是说收到预付款项时,尽管还没有完成销售,也要作为收益在收到款项的当期纳税,而到了完成销售确认为收益的时期,就可以不再重复纳税,要扣除这部分收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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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李同学 的提问 2021-11-08 15:56:02 阅读328

李冻梨同学,你好,关于是否收到预付款项时,要作为收益在收到款项的当期纳税,而到完成销售确认为收益时,不再重复纳税?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会计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不一定一致。因为,题干已经说了按照税法规定,该款项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即使还不能确认收入,也要纳税调增。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每天坚持学习,保持进步哦~~继续加油ヾ(◍°∇°◍)ノ゙祝早日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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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訁同学
纳税人销售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老师,为什么不是其它时间,而是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陈老师
你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文件第二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是需要按你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确定纳税义务时间的
訁同学
老师能说一下是为什么么?我想理解 记忆 。
陈老师
你好 你是租赁服务的话 根据规定是预收账款已经收款了那么你纳税义务时间就发生了。 你就要在发生的当期做增值税的缴纳 ;你可以结合附件的例子理解下
訁同学
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或N个月的,不用分摊计算月应交税吗
陈老师
你好 你们是约定合同按预收款方式的话 你们就要按预收实际收到的款缴纳增值税的。 比如你们租赁合同 总租金是100万 你们现在收到30万预收款 就需要按30万缴纳增值税
A同学
企业按合同约定向购货方预收的款项,在实际收到时作为负责核算而不得确认为当期收入,这体现了()
余老师
a权责发生制 注:钱是到账了,但你还没有给对方开正式的发票,没有发货,货权还是你的,当然不可以确认收入,只能确认负债。
王同学
若收到客户款项而销售或劳务尚未发生,则在输入收款单时要做预收款处理,将该款项全部转为预收款。 ( )
郝老师
正确 答案解析:
[考点] 应收账款系统的日常处理
[解析] 若收到客户款项而销售或劳务尚未发生,则在输入收款单时要做预收款处理,将该款项全部转为预收款,此款以后可以用于“核销”或“预收冲应收”。
李同学
增值税纳税义务为收到预收款,那会计和税法何时确认
杜老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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