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同学

那商业折扣做成两张发票了,一张原价,一张红字的折扣额,不能扣除吗?

商业折扣开成红字票税法上不能冲减收入,销售折让和退回可以开红字票冲减收入,这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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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梓同学 的提问 2021-11-22 11:19:48 阅读768

梓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有明确规定必须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不满足发票条件的情形不准予扣除~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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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同学:

那商业折扣做成两张发票了,一张原价,一张红字的折扣额,不能扣除嘛?那实际中可以收入抵减嘛?我税票勾选了,系统怎么知道这张是商业折扣还是折让或退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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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同学:

不可以抵扣哈~必须是用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哈~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也不行。如果税务机关查到,还是需要进行调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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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A同学
商业折扣时,折扣价和增值税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增值税是(原价—折扣价)17%、、、、折扣价另开发票的
查老师
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10〕56号明确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f同学
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情况
郝老师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而从计税角度考虑,不会有人选择你所说的方式的。
A同学
销售折扣时 折扣的部分单独开一张票 那这部分的销项税额能扣除吗
张老师
说错了 应该是折扣销售
A同学
要同一张发票上开,才能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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