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会计法律制度中,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老师,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1-11-30 17:47:55 阅读601

lie同学,你好,关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同学问的是行使催告权吗?

这个不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哦,双方民事法律是需要两个人进行意思表示,而行使催告权时,只要权利人自己行使,不需要对方进行意思表示,比如我有个催告权(就是催对方做什么事情),那我通知对方,通知到了,这个权利就行使了,所以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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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老师,可以讲义上专门说不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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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同学,你好,关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方便拍个照吗,老师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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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就是这里,下面的部分讲义上专门说了,上面的是老师上课讲得我做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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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同学,你好,关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这里?形成权虽然跟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很像,但是还不是一样。单方意思表示的概念更大,形成权一定是单方意思表示,但是反之不一定。比如我抛弃东西,属于单方意思表示,但是不是形成权。

催告权是属于请求权的一种,我行使催告权,实际上是我请求对方追认或不追认,这还是需要对方配合,所以不是形成权,但是我行使这个权利只需要我一个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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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那所以催告权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考试的时候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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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同学,你好,关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催告权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我的回答如下

权利是权利,行为是行为,形成权≠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考试时同学记例子就行,讲义上讲形成权的几个例子(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合同的解除权、抵消权)即可,考试其实不怎么考形成权。同样,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也是记几个例子(讲义上讲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写的例子)。

P.S.其实严格来说催告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会产生权利义务,但是仅仅催告一下,没产生权利义务,所以虽然是单方意思表示,但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考试不会问催告是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这个本来怕讲多了给学生造成混乱本来没想给同学拓展,但是同学问的比较深入,所以还是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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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B同学
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潘老师
有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其原因行为不存在该法律行为也就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
例如买卖中买卖法律行为的原因对于买方来说就是取得标的物若没有取得标的物的原因(付款)该买卖就不能成立生效.

无因民事法律行为行为的原因与行为相分离即使原因不存在其法律行为仍可成立有效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是典型的无因行为
有同学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种类中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VS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种类中“欺诈” 如何区分?
张老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个一般是里因外和,所谓家贼难防,有可能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或者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是三方关系
李同学
发明创造,拾遗物品,侵权是法律行为吗?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如何区别?
赵老师
你好,上面三种属于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的后果是法律规定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比如拾遗失物,后来就是还给失主,或者交给警察,这是非常明确的,不是当事人想不交就不交的
李同学
怎么算意思表示呢?
赵老师
你好 比如销售合同,当事人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买什么样的,买多少,都是当事人决定的。
李同学
邀请朋友吃饭是算好意施惠嘛?哪些归类于好意施惠?为什么说其中没有设立,变更,终止?
赵老师
你好,邀请朋友吃饭,并没有形成什么权利或义务关系。 邀请好友吃饭,你觉得设立了什么法律关系吗
李同学
那我邀请朋友吃饭,朋友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这个不算意思表示嘛?
赵老师
你好 我认为这属于意思表示,但民事法律行为不只是有意思表示就可以,还需要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义务关系。
甜同学
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民事行为是不是法律行为
刘老师
你好,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甜同学
合法的民事行为是法律行为。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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