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同学
所得税来源的确定,第一个,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企业所在地,我的理解,分配企业税后的分配。他交税了的,所以分配所得所在地。但是,第二个,利息所得。租金所得和特许权所得,负担和支付所得企业所在地,我不能理解,我的企业收了租金利息,不应该是我收取的这方吗?请问如何理解以及第一个我的理解,对吗?谢谢
展开杨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呀~
同学的第一个理解是正确的~
第二个:利息所得、租金所得和特许权所得。这些所得主要是涉及到税源的归宿问题。利息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便是境外支付的,但是实际承担方是境内企业或机构的,也要算为境内所得。这是税收主权的体现,避免某些人或企业(机构)将境内收入(所得)转移至境外的“避税天堂”,致使国家的税收流失。对于外籍个人或企业,这也是一种对等原则的体现。
至于租金所得,如果是不动产的话,就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为税源地;如果是动产的话,就按动产的使用地确认税源地:而不管支付方或实际承担方所在地。这也是为了把税源留在财产所在地,避免税收流失。
同学继续加油呦,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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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