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同学

租赁章节,承租方为促成租赁交易支付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计入使用权资产,还是销售费用?

租赁章节,承租方为促成租赁交易支付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计入使用权资产,还是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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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千同学 的提问 2021-12-19 12:07:24 阅读6877

千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呀,

承租方为促成租赁交易支付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是计入使用权资产,中介费属于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哦~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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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仇同学
那经营租赁租入的设备每月付租金给对方,是不是计入销售费用-租赁费?
徐老师
计入长期应付款。
仇同学
我们主营是摄影器材租赁,那付租金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租赁费还是销售费用-租赁费?感觉摄影器材不是用于管理用的所以应该计入销售费用
徐老师
每月支付为什么不能直接计入费用?计入长期应付款的分录是什么?
仇同学
这也不是融资租赁,要用长期应付款吗?
徐老师
如果你们主营业务是租赁,那就是属于你们的主营业务。计入主营成本的,也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是你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销售人员费用。
仇同学
那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吗?只能计入成本?
徐老师
管理费用是在为了维持经营管理而发生的。建议你怎么考虑,如果是经常发生的,主营范围就计入成本。如果数额小,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心同学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使用权转租给其他单位的能否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L老师
1、对于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取得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将支付或应付的租金按一定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租金一次支付超过1年,可现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分期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 2、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租赁收入贷:其他业务收入
不同学
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还是承租人交
老师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最好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
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 x70% x1.2%】计算,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字号选择大 中 小  发文字号 国税发[1998]196号发文日期 1998-11-10有效性 全文有效所属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根据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完善具体征管办法和规程
(一)关于对出租房屋的人界定征税问题按现行税法法规,出租房屋的纳税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即房屋的出租人。由于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采取种种手段逃避纳税,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很多税务机关在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纳税检查时,只能找到承租人,要想找到出租人则难上加难。
因此多年来相当一部分基层税务部门要求省地税局明确法规承租人为纳税人或由承租人代交房产税,对此我们认为依据不足。为此,我们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全面分析研究,在不违背现行税法的前提下,法规:
“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法规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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