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学
老师,画圈的不懂 稀释后比例持股比例降到25%了,但是分享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为什么不用25% 母公司自2014年2月持有乙公司股权,说明他是从外部购买乙公司,所以在甲计算的时候就应该用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来计算,而不是账面价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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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同学,你好,关于本题分享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为什么不用稀释后股权比例?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关于第一问,这个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都是持股30%的情况下享有的,我们所说的权益法是从投资日开始计算下来。有人12月31日投入我的持股比例下降,但是持股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也是属于我的,不是属于新投资者,它是从12月31日后开始享有的。
关于3:没有更好的说明的话我们只能用账面价值,肯定是不能用公允价值(同一控制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同学
务必保护知己,少出门,多学习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预祝同学和家人身体健康
以上是关于权益,稀释股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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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