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学

本题分享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为什么不用稀释后股权比例?

老师,画圈的不懂 稀释后比例持股比例降到25%了,但是分享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为什么不用25% 母公司自2014年2月持有乙公司股权,说明他是从外部购买乙公司,所以在甲计算的时候就应该用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来计算,而不是账面价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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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林同学 的提问 2020-02-18 23:04:22 阅读548

林子同学,你好,关于本题分享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时候为什么不用稀释后股权比例?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关于第一问,这个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都是持股30%的情况下享有的,我们所说的权益法是从投资日开始计算下来。有人12月31日投入我的持股比例下降,但是持股期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也是属于我的,不是属于新投资者,它是从12月31日后开始享有的。

关于3:没有更好的说明的话我们只能用账面价值,肯定是不能用公允价值(同一控制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同学

务必保护知己,少出门,多学习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预祝同学和家人身体健康


以上是关于权益,稀释股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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