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ss同学,你好,关于什么叫仲裁借贷协议的效力? 我的回答如下
学员,您好!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 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 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 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 应当继续审理。
以上是关于借贷,借贷协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高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商誉是一项资产,其借贷方向同资产的借贷方向,一般商誉是在借方确认。祝学习愉快,如有问题欢迎随时与老师沟通交流呀,继续加油ヾ(◍°∇°◍)ノ゙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应收账款借方表示企业应收的账款,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账款。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