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飞同学,你好,关于这里投资方是否需处理净损益?是否需计提盈余公积?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你好!
第一个问题,这里是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而不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以,对于被投资方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方无须处理;
第二个问题,盈余公积按10%计提,是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的时候,按10%的比例计算盈余公积
,这里是按当期调整后的被投资方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不需要计提盈余公积。
第三个问题,资产处置损益50是无形资产公允与账面的差额确认的资产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营业外收入10是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占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是负商誉,是一笔利得,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投资收益。
以上是关于公积金,计提盈余公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每股净资产包括每股公积金和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净资产=期末普通股净资产/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净资产=期末股东权益-期末优先股股东权益。
公积金会计分录:计提公积金时: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企业支付公积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