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同学
老师,这个回答让我糊涂了,怎么还跟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扯上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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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同学,你好,关于本题怎么还跟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扯上关系了?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合并分为吸收和控股合并两种情况。
(1)先说控股合并,控股合并的商誉是在合并报表体现的,税法上没有应税免税的区分。控股合并的商誉是母公司付出的钱,高于购买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溢价即商誉。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是他的账面价值,合并后会计上按照公允价值算,因此产生了差异,这部分会税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科目是商誉。
这个情况其实不涉及题目中的选项,因为控股合并我们确认商誉的时候没有产生差异,是因为子公司股权的会税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2)吸收合并,就分为应税和免税两种情况。
a,应税合并,确认商誉时,商誉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没有递延所得税。但是后续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会税差异,后续计量的时候,有差异发生,就记递延所得税,这就是D选项。D选项中,“吸收合并中确认了商誉”说明是吸收合并,“并且按照税法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这个条件,说明这是应税吸收合并。
b,免税合并,合并时,会计确认商誉,但是由于税法上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都是按照原账面价值来算,所以税法其实不承认有这个商誉,因此税法上确认商誉=0,这时,产生了会税差异,但是此时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一旦确认,会陷入计算死循环:商誉=付出对价-可辨认净资产(包含递延所得税)公允价值,一旦递延所得税确认,那么就再算一遍商誉,那么商誉的会税差异又不一样了,就再算一遍递延所得税,,,无穷无尽,因此,我们承认商誉差异的存在,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B错误,C正确。“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这个条件,说明是免税条件下的吸收合并。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公司,公司合并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闫同学:
好的,老师我明白了,因素书上没有说是吸收还是控股,所以很迷惑。那就是说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税法上是承认的,要交税,没有暂时性差异,而书上说的是吸收合并,对吗
展开闫同学,你好,关于本题怎么还跟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扯上关系了? 我的回答如下
是的,确认时没有差异。书上说的应税免税是吸收合并。
这里有个笔误:控股合并时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对应项目为资本公积,最终影响商誉金额。商誉确认后其账面价值就是计税基础,也就是税法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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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闫同学:
好的,谢谢老师了
展开闫同学,你好,关于本题怎么还跟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扯上关系了? 我的回答如下
不客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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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啊~需要交消费税的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ヾ(◍°∇°◍)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证券公司是指专门的公司哦,而不是发行了证券的公司~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哦,加油哈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