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同学

为什么是会计分期不是持续经营?

甲公司2×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15年5月20日前将合同标的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验收,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该项合同中所售商品为库存W商品,2×14年12月30日,甲公司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确认了销售收入。W商品于2×15年5月10日发出并于5月15日运抵乙公司验收合格。对于甲公司2×14年W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判断,除考虑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符合性之外,还应考虑可能违背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为什么是会计分期不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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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鱼同学 的提问 2019-03-20 16:30:29 阅读436

鱼鱼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是会计分期不是持续经营?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很高兴帮到您!

会计分期的假设是说,以年度为会计期间,各个期间内的信息不得交叉混同。

因为约定了,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所以在验收之前不能确认收入,2015年5月1日才运抵接受,因此2015年才能确认收入。而题目中确认到了2014年,期间乱了,跨期,所以是违反了期间假设。

持续经营是说,在企业没有破产迹象之前,都是需要假设企业会一直存续,万寿无疆,该折旧折旧,该发货发货,不受影响。因为如果一旦要破产清算,企业的各种经营业务会特殊处理,这里是说假定他一直存续,一直不会特殊处理。

希望可以帮到您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分期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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