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第二个商誉,在2015年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为什么相等?

第一个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是0,第二个商誉,在2015年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为什么相等,这两个不是都不属于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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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19-04-14 15:36:55 阅读598

大伟同学,你好,关于第二个商誉,在2015年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为什么相等?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1、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科目。其计税基础的算法很特殊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500-500=0(题目表述,此笔政府补助时免税的)

2、商誉这道题是应税合并(题目表述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所得税),应税合并 账面=计税基础

免税合并时,商誉是为0的

希望能够帮助同学理解,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账,账面价值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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