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同学

国务院已是最终裁决不得诉讼,为何注释2说不服可申请会计学复议和诉讼?

注释一和二是不是矛盾啊,国务院已经是最终裁决不得诉讼,注释2又说不服可申请复议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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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巴同学 的提问 2019-05-05 21:18:19 阅读227

巴依同学,你好,关于国务院已是最终裁决不得诉讼,为何注释2说不服可申请会计学复议和诉讼? 我的回答如下

不矛盾的,(2)讲的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讲的是对这复议如果还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顺序是(2)在先(1)在后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学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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