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同学

什么是地役权就不是以登记为变动要件,而是以合同生效时设立对吗?

2、所以请问老师: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地役权就不是以登记为变动要件,而是以合同生效时设立,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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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淡同学 的提问 2019-05-19 15:31:59 阅读382

淡淡同学,你好,关于什么是地役权就不是以登记为变动要件,而是以合同生效时设立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属于登记对抗,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是否登记,不影响权利的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是关于权益,什么是地役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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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春同学
老师好!地役权的设立、变更未经登记立刻发生效力吗?我记得地役权、居住权都要登记的?
V老师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的主要要件,因此可以不登记,但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春同学
关于居住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其中物权编用益物权新增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晚同学
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
汤老师
举个例子我把车卖给你,(1)当我把车交付给你之后,即使你没有去登记过户,你亦拥有了车的所有权,此时物权变动生效。(2)而当我把车交付给你之后,你去办理了过户登记 ,如果这时有第三人说他也拥有这辆车的所有权,但是你办理了登记,就可以对抗第三人。这就是对抗效力。
金同学
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不登记也能对抗吗,动产不登记抵押权也能对抗?
熊老师
您好,登记生效主义是登记了物权才成立;登记对抗主义是合同成立物权成立,但是不登记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 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祝您周末愉快,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非常感谢。
金同学
登记对抗合同成立物权才成立是什么意思,可以讲的通俗点吗
熊老师
登记生效一登记也可以对抗第三人和登记对抗主义不是一个意思吗
金同学
您好,给您举个例子,比如机动车的抵押合同,合同生效时抵押权成立。 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祝您周末愉快,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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