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学
(3)12月12日,接受丙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至12月31日,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340万元。假定甲公司在完成来料加工业务时确认加工收入并结转加工成本。 怎么看出来这原材料是丙公司提供的呢?
展开Qin同学,你好,关于甲公司确认加工收入并结转加工成本,是怎么确认是丙公司提供的原材料? 我的回答如下
税法小王子,你好
甲公司接受的是丙公司的来料加工的业务,对甲公司而言,来料当然就是丙公司。至于丙公司的材料来自何方,与甲公司无关,这是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加油,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以上是关于收入,确认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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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