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同学,你好,关于选项e为什么不选?非房企卖房子不是也需要预缴所得税的吗? 我的回答如下
已经修改
以上是关于,预缴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规定:三、(三)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行le;0时,本行=0。
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会在*9时间通知大家,敬请关注高顿网校*7考试动态【提示:Ctrl+D收藏此页面】。 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制定了不少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等于享受10%的优惠税率。 有纳税人询问,如果企业做大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以后是否要按25%的税率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以某绿色食品厂为例。该厂2011年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数1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该厂开发了新产品和新市场,订单不断,效益猛增,仅4月份就盈利1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扣除方法后 有关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21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调整所属分公司石油特别收益金核算方法后,对其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中石油公司将2014年度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按照配比原则分摊到所属分公司列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百二十八条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中石油公司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扣除石油特
【问题】 企业在前三季度所得税申报中零申报或只申报很少一部分税款,大部分税款在年终汇算清缴中申报缴纳,对于企业这种不按照实际情况预缴所得税的行为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9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