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改变用途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连续声场应税消费品的过程中,如改变用途,应将相应的消费税,从“应交消费税”的借方转出,是怎么个转的?讲义和老师讲的的是不是不对,应从贷方转出吧

展开
来自 李同学 的提问 2019-07-31 14:24:47 阅读617

李姝瑶同学,你好,关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改变用途分录怎么做? 我的回答如下

教材上就是这样子写的,实际上的意思应该是一般理解的从贷方转出,本来是记在借方了,要在贷方冲掉

以上是关于费用,应税消费品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