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同学

这笔债权对应的金额应该给所有的债权人清偿吗?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请问这句话什么意思?

来自 冯同学 的提问 2019-10-27 11:37:34 阅读309

冯秀茹同学,你好,关于这笔债权对应的金额应该给所有的债权人清偿吗? 我的回答如下

准税务师,您好!
这句话的意思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那么债务人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但是这清偿的金额不是给债权人的,而是给债务人,因为如果债务人破产了,这笔债权对应的金额应该给所有的债权人清偿,而不是单独给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清偿,所以是归属于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

祝您在2019年税务师考试必胜,继续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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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朱同学
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死亡保险赔付金申请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吗
刘老师
法律未规定死亡赔偿金获得者对死者债务承担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从解释的规定来看,死亡赔偿金性质不是精神损害赔偿,而是财产性的物质损害赔偿。
c同学
企业的债权人借入资金,这里的债权人应该怎么解释?
沈老师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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