사同学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收到会计事务所预付账款询证函,截止到19年12月31日时,我公司预收了这笔款项,但是我公司已经在20年2月份把发票开给对方公司了,那我盖章应该盖到信息不符及需加证明事项吗?谢谢
展开사사(莎莎)同学,你好,关于收到会计事务所预付账款询证函,盖章信息不符需加证明事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你需要针对截至到2019.12.31的账目核对是否相符,所以不应该盖不相符。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款,预付账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需要的。
发函方应该签署公章,复函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署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以单位内部机构公章代替单位公章。
发函方应根据本单位帐簿记录如实填写,作为复函方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原始记录核对,按银行询证函项目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函方收取询证费用。

扩展资料:
询证函使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有关企业要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企业与被审计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情况,根据函证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函。
2、其他有关单位要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单位与被审计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情况,根据函证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函(其他有关单位询证函的格式可以参照银行询证函和企业询证函参考格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询证函
江财审计专硕复试考点之简述函证应收账款的概念!如果你要考江财的审计硕士的话,一般会遇到简答题,比如2017年的复试笔试就遇到该题,其中一题叫做“之简述函证应收账款的概念”,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您!
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退回对方款项,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