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同学

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吗?

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第52行“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金额”和第49行“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两者之间是不是存在勾稽关系?比方说2018年第52行填列金额200元,那2019年填表时,对应在49行也需要填列金额200元,因为是从2018年结转过来的,我这样理解对么?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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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袁同学 的提问 2020-04-13 09:42:23 阅读4263

袁秀同学,你好,关于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第49行“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

第52行“十、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当第47-48-49行≥0时,填报0;当第47-48-49行<0时,填报第47-48-49行金额的绝对值。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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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同学:

如果47-48-49有绝对值,那这个数就是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那结转以后年度扣减在哪里反映呢?不应该是49行么?下一年的归集表中49行反映上一年的52行的绝对值,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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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秀同学,你好,关于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52行反应的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

49行一千年度扣减金额

 48.第48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填报纳税人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金额。

  49.第49行“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

  50.第50行“八、加计扣除比例”: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

  51.第51行“九、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填报第(47-48-49)行×第50行的金额,当第47-48-49行<0时,本行填报0。

  52.第52行“十、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减金额”:当第47-48-49行≥0时,填报0;当第47-48-49行<0时,填报第47-48-49行金额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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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蓝同学
关于2017版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中《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46-48行内容:七、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46) 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47) 减: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48)不明白47-48行什么意思,能解释下吗??
王老师
你好,因为形成产品的材料是要资本化的,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蓝同学
资本化的怎么就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王老师
资本化的最后会计入产品的成本
蓝同学
是啊,计入产品成本后加计折旧,或加计摊销啊。再说您的回答和“七、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这一句话也不搭啊。注意是抵减“特殊收入”。从这几个字眼理解,就是卖出无形资产了,既然卖出了,就不能参与加计扣除了。
王老师
减:特殊收入部分”:填报纳税人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
Y同学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提问:什么意思
宋老师
你好,这个意思是材料费用不可以作为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如果销售和对应的材料费用时点不一致时,可以在销售时在研发费用中抵减发生的材料费用,如果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赵同学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不得加计扣除材料费用何
王老师
现在材料费可以加计扣除了;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6、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以上费用都算是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就是将以上的费用加在一起计算,一般情况为减免企业税收,会在研发费用的基础上150%或175%在税前进行摊销的行为,就是加计扣除,“凌波政通”有很多关于加计扣除的政策和解读,可以了解一下。
阮同学
老师,年度汇缴清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48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这个48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得减去这部分?
吴老师
你好!实际申报过程中,若在第44行修改,填报的数据应是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的2/3;若是在第46行或第49行修改,填报的数据应是原应填报金额与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的1/4之和。由于第48、49两行需要分年度填报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金额,为保持企业研发行为的一惯性和申报数据的可比性,若企业不存在将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进行销售的情形,不管是直接销售还是间接销售(视同销售及将材料投入到下一生产环节),则不建议在第49行修改。除此之外,企业可依据自身需要和偏好在以上3处进行选择修改填报,在各处修改不存在优劣先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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